6月24日,新三板在线获悉,大同证券通过ST艾倍科(831534.OC)的持续督导,预计ST艾倍科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且其股票存在被强制在新三板终止挂牌的风险。ST艾倍科目前没有针对如被强制终止挂牌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ST艾倍科存在以下风险事项: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具体情况如下:
1、ST艾倍科涉及重大诉讼
(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主办券商近期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现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起诉冯冠华和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纠纷
主办券商近期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现因股权转让纠纷,李剑起诉冯冠华和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股权冻结
主办券商近日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现ST艾倍科原实际控制人杨建中持有的江苏北斗物联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ST艾倍科现实际控制人冯冠华持有的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
(4)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
主办券商近期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现因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朱楠、李创、李梅、章蓉、陈芳、金秋月起诉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主办券商近期在日常持续督导工作中,通过查询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发现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2、ST艾倍科存在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根据ST艾倍科涉及重大诉讼,包括但不限于:(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股权转让纠纷、(3)股权冻结、(4)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5)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经主办券商与负责ST艾倍科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中兴华会计师沟通,ST艾倍科已人走楼空,ST艾倍科现实际控制人冯冠华定居佛山,ST艾倍科存在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3、ST艾倍科存在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根据ST艾倍科涉及重大诉讼,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起诉冯冠华和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艾倍科存在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4、ST艾倍科存在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风险
大同证券已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提示公告》,针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ST艾倍科分别向南京浦开空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北斗物联集团有限公司大额预付款项9,146,400.50元和5,094,000.00元,以及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事项专门进行风险提示。
上述大额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事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权冻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ST艾倍存在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ST艾倍科存在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共同导致了ST艾倍科存在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风险。
5、ST艾倍科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风险
上述大额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事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权冻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ST艾倍存在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ST艾倍科存在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共同导致了ST艾倍科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风险。
6、ST艾倍科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ST艾倍科涉及重大诉讼,包括但不限于:(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股权转让纠纷、(3)股权冻结、(4)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5)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截至6月23日,ST艾倍科董事会人数仍少于五人,ST艾倍科股东大会自2019年7月23日以来再未召开,ST艾倍科董事会和监事会自2019年8月29日以来再未召开,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长期空缺。ST艾倍科三会无法正常召开、管理层重大人事变动违反了《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ST艾倍科未能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ST艾倍科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7、ST艾倍科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根据ST艾倍科涉及重大诉讼,包括但不限于:(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股权转让纠纷、(3)股权冻结、(4)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5)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ST艾倍科及冯冠华、杨建中等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起诉至法院,立案调查或判决。
ST艾倍科未能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ST艾倍科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起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强制停牌,ST艾倍科及董事长冯冠华、董事会秘书李英奇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8、ST艾倍科存在三会无法正常召开、管理层重大人事变动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截至6月23日,ST艾倍科董事会人数仍少于五人,ST艾倍科股东大会自2019年7月23日以来再未召开,ST艾倍科董事会和监事会自2019年8月29日以来再未召开,违反了《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019年2月28日,ST艾倍科时任董事、财务负责人秦树强先生辞职,ST艾倍科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5月14日才在主办券商督促下补发公告。截至6月23日,ST艾倍科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仍然长期空缺,经主办券商与负责ST艾倍科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中兴华会计师沟通,ST艾倍科聘请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做账,账套混乱,缺乏专业财务人员配合,ST艾倍科已无法配合中兴华会计师审计整改。公司总经理黄忠怡已辞职。截至6月23日,公司管理层中,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关键岗位均空缺。
综上所述,ST艾倍科存在三会无法正常召开、管理层重大人事变动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9、ST艾倍科及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无法保持有效、畅通的日常联系
ST艾倍科负责具体信息披露事务的吴杨已辞职,ST艾倍科缺乏与主办券商直接对接的负责具体信息披露事务的专业人员,主办券商无法与ST艾倍科及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冯冠华保持有效、畅通的日常联系。
10、ST艾倍科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ST艾倍科存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权冻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及ST艾倍科管理层存在的重大人事变动,ST艾倍科均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艾倍科未能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相关规定,ST艾倍科股票自2020年5月6日起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强制停牌,ST艾倍科及董事长冯冠华、董事会秘书李英奇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给予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截至6月23日,ST艾倍科仍未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上述风险事综合判断并与负责ST艾倍科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中兴华会计师沟通,主办券商预计ST艾倍科无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ST艾倍科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ST艾倍科目前没有针对如被强制终止挂牌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的具体措施。
11、ST艾倍科存在其他风险事项
(1)ST艾倍科拒不配合主办券商督导工作,拖欠主办券商督导费用
对于ST艾倍科存在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权冻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及ST艾倍科管理层存在的重大人事变动,ST艾倍科均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艾倍科对于主办券商日常督导建议和要求不予回应,拒不配合主办券商日常督导工作。
ST艾倍科已连续两年拖欠主办券商大同证券持续督导费用,且经主办券商大同证券连续催讨均不予支付。
综上所述,ST艾倍科拒不配合主办券商督导工作,拖欠主办券商督导费用。
(2)ST艾倍科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大同证券已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艾倍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付账款及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提示公告》,针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ST艾倍科分别向南京浦开空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北斗物联集团有限公司大额预付款项9,146,400.50元和5,094,000.00元,以及南京艾倍科车联网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事项专门进行风险提示。
上述所有风险事项共同构成了ST艾倍科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
大同证券称:截至6月23日,ST艾倍科上述风险事项仍然存在。
大额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事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权冻结、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ST艾倍科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ST艾倍科存在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ST艾倍科存在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ST艾倍科存在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风险、ST艾倍科存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风险,对ST艾倍科日常经营及ST艾倍科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对ST艾倍科财务表现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ST艾倍科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ST艾倍科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ST艾倍科存在三会无法正常召开、管理层重大人事变动等公司治理类风险,违反了《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构成重大薄弱环节。
ST艾倍科及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无法保持有效、畅通的日常联系、ST艾倍科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ST艾倍科拒不配合主办券商督导工作,拖欠主办券商督导费用,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ST艾倍科存在被江苏证监局、全国股转公司等监管机构给与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等监管风险。